上海實潤標準砝碼合同范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誠實的原則,就【砝碼】采購事宜達成致,為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具體約定如下。 1.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及款 品牌 | 名稱 | 貨號 | 規格型號 | 數量 | 單位 | 款(元) | 單 | 金額 | 上海實潤 | 砝碼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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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計金額(元) | 寫:(含13%稅) | 小寫:¥(含13%增值稅專票) | 其他說明 | 【砝碼帶計量院檢定】 |
2. 質量標準和技術標準 上述產品質量標準符合【出廠質量標準】,并由賣方提供廠家檢驗報告。 3. 款支付方式和時間 合同生效5個工作日內,買方將全部貨款付至賣方銀行賬戶 4. 交付方式、交貨地點和期限 認款成功后,賣方在7日內將貨物送到交貨地點:【 】。交貨完成后,由買方在賣方提供的交貨確認書上簽字確認。 5. 裝 裝應滿足防潮、防雨、防銹等要求,且適合運輸、裝卸、倉儲,必要時標明相應警示語,家有制性規定的,按規定執行。裝物由賣方提供且不回收。裝不符合標準或約定,造成貨物毀損滅失或其他后果的,由賣方承擔相應責任。 6. 運輸 賣方承擔運費,通過【汽車運輸】方式交付到前述交貨地點。承運人應具有相關運輸資質。貨交承運人運輸的在途貨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賣方承擔。 7. 驗收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自買方收到產品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合同2條行驗收,對于不產品,買方有權選擇要求賣方修復、更換或退貨,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由賣方承擔。如雙方對產品質量存在爭議,由雙方均同意且具備相關資質的三方檢測機構檢驗。產品檢驗結果為不,則檢驗費用由賣方承擔;時檢驗費用由買方承擔。 8. 質量 8.1賣方銷售的貨物必須符合家或相關技術標準,并注明貨物名稱、型號、數量、外形尺寸、單重及注意事項等必要信息,裝箱內應附有原生產廠家、材質單、證、產品說明書、使用說明書、商標標志等,禁止交付“三無產品"(無裝、無證、無生產廠)和偽劣產品。實行修、退、換。其它按《產品質量法》執行。其中:口產品必須提供家商品檢驗部門的檢驗證明。 8.2質量期限自買方收到貨物后驗收之日起【12】個月。 8.3質量期內,產品出現質量問題,買方有權選擇要求賣方維修、更換或退貨。 9. 保密 雙方均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互相提供或知悉的對方商業秘密履行保密義務,不得披露給任何三方。因為履行本合同知悉的對方相關信息不得用于本合同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10. 違約責任 10.1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賣方應支付買方合同總額【10】%的違約金,并重新發貨,重新發貨后仍不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應退還買方已支付的全部款(如有),并承擔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10.2賣方未按期發貨,每逾期天,應向買方支付遲延發貨對應金額【0.1】%的違約金,直到發貨之日;過30天仍未發貨的,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退還買方已支付的全部款(如有),并承擔買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10.3賣方違反本合同12條約定的,應賠償買方由此遭受的全部損失。 11. 不可抗力 11.1本合同簽訂后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方不能履行合同義務時,受不可抗力影響的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應在不可抗力發生后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其后【14】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效證明文件。不可抗力事件括:戰爭、自然災害、疫情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1.2遭受不可抗力的方未盡通知義務或未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減少損失的,應就擴的損失承擔責任。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過30天的,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 12. 權利瑕疵擔保 賣方承諾其交付的產品不侵犯三方知識產權和所有權,并保障買方在使用時不存在權利上的瑕疵,不會發生侵犯三方合法權利、商業機密等情況,不會引起三方提出的訴訟、仲裁、扣押或沒收、賠償或補償請求或其他權利要求。
13.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適用中法律。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向買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訟。
14. 其他約定事項 14.1買方有權對賣方的資質行審查,如發現賣方提供資質不符合要求,有權終止合同。 14.2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三人。 14.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如有)、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并且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履行完各自的義務時止。本合同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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