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砝碼質量zui允許誤差 【】JJ2009-砝碼規程中規定,除了附錄G和1.3.9的砝碼以外,各準確度等級的砝碼,檢定、后續檢定的折算質量的MPE都不得過規程中表1的要求。 【二】如果砝碼的標稱值在表1中沒有,可用表1中已有的質量標稱值累加得到,其質量|MPE|也由相應的|MPE|累加得到。如:F1等級的25g砝碼的|MPE|是由F1等級的20g和5g砝碼累計得到,即0.41mg。 【三】被檢砝碼的擴展不確定度不得過其|MPE|的1/3,既:U£1/3|MPE|,并且,覆蓋因子k=2(5.2條款)。 【四】檢定及修理后砝碼的質量控制:除E1等級砝碼外,所有等級砝碼的正修正值不得過|MPE|的2/3,負修正值的值不得過|MPE|的1/3。 (5.3.1條款) 【五】后續檢定標準砝碼的質量控制:除E1等級砝碼外,被測砝碼修正值的值與其擴展不確定度之和不得過該砝碼的|MPE|。 (5.3.2條款) 【六】增砣 (含標準增砣),對于新生產和修理后的砝碼,還要滿足正修正值的要求。(5.3.3條款) 【七】E1等級標準砝碼的修正值的值,不得過其|MPE|。 【八】對于給出修正值砝碼,其修正值的位數應與其不確定度的位數取得致。參看規程的宣貫材料“附表1”. 【九】標準砝碼穩定性的要求:相鄰兩個周期的檢定結果之差,不得過MPE的1/3。 標準砝碼 http://www.175cqsf.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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