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砝碼:GB/T 4167-2011 本標準規定了砝碼的分類、計量要求、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方法、檢驗規則和標志、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質量標稱值為準確度等級為E1等級、E2等級、F1等級、F2等級、M1等級、M12等級、M2等級、M23等級、M3等級的砝碼。 本標準按照GB/T1.1—2009給出的規則起草。 本標準代替GB/T4167—1984《1~5等砝碼》,與GB/T4167—1984相比較,主要修訂的內容有: a) 本標準是采用法制計量組織OIML建議R111(2004)中砝碼的準確度等級及其主要技術指標,并用折算質量表述砝碼質量值; b) 標準名稱改為《砝碼》,以便適應OIML建議R111的要求,與產品分類相對應,并擴了本標準適用的范圍; c) 增加砝碼磁化率要求; d) 將原家工作基準砝碼對應改為E1 等級砝碼。 本標準由中輕工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全衡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97)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中測試技術研究院、蓬萊市水玲砝碼廠、常州市富月砝碼有限公司。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賽多利斯科學儀器(北京)有限公司、四川省邛崍市四達計量工具有限責任公司、浙江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成都理工學、常熟市金羊砝碼儀器有限公司、青島市計量測試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黨正、楊杰斌、于水玲、賀志敏。 本標準參加起草人:王江、陳雪松、薛靚、曾波、陳世建、葛銳、劉思頌、徐濤、鄭伯松。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布情況為: ———GB/T4167—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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